近日,证监会宣布拟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旨在进一步放宽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比例限制,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此次修订将原有的销售比例限制由50%提升至80%,并允许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承接投资管理职能。
中信建投研报分析认为,当前基金互认机制中,内地销售规模上限和投资管理职能本土化的要求,已成为制约国际资管机构参与基金互认机制便利度和积极性的主要因素,导致香港互认基金整体规模偏小,全球主题基金供给有限,为内地居民跨境财富配置带来不便。此次政策修订若能成功实施,预计将更好地满足各参与主体的需求,促进基金互认机制的深入发展,并有助于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图片来源:东方IC
据Wind统计,截至本月中旬,已有21家香港基金管理人发行的39只香港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为北上互认基金,并在内地市场公开销售。这些基金管理人中,既有中资资管机构如易方达香港、中银香港资管等,也有摩根基金(亚洲)、施罗德等国际资管机构,以及恒生投资、惠理等港资资管机构,呈现多元化的市场参与者格局。
从产品类型和投资区域来看,北上方向的香港互认基金股债基金类型较为平衡,涵盖债券型、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投资区域则以大中华区为主,同时覆盖美国、日本、韩国等全球市场。
兴业研究相关研报显示,此次《意见稿》的修订有望提振境内外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机构的参与积极性,增强基金互认机制的南北向资金动能。一方面,投资管理职能的放宽将帮助基金管理人提升管理效率,发行多样化基金产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另一方面,销售比例限制的放宽将为互认基金的销售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有望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降低管理成本,为投资者带来更低的费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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