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早晨,镇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刚刚开始,当事人李某便来到立案大庭,先后拿出两面鲜红的锦旗,分别送到立案庭庭长张都和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庞玉冲的手中,对镇平法院科学运用诉调对接机制,高效化解纠纷表示由衷地感谢。
李某(原告)与岁某(被告)是亲属关系,岁某系李某丈夫的姐姐。2015年李某的丈夫因意外去世,2018年李某将卖车款10万元交给岁某,由岁某以自己的名义存入建行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五年。其间,在李某的要求下,2020年5月16日,岁某给李某出具声明一份,载明该10万元属于李某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约定李某享有三分之二份额,理财产品到期后可取得本金及相应利息,并由证明人(孙某某、王某某)在声明上签字。但是在该理财产品到期后,李某多次向岁某催要,岁某推托未付。李某于2024年3月5日提起诉讼,要求岁某返还66600元及利息。
经李某同意,镇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委派调解员庞玉冲对本案进行调解。因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法、理、情”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入手,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岁某当场给付李某66600元,李某自愿放弃利息,双方握手言和,纠纷画上圆满“句号”。调解结果既使岁某认识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又使李某赢回了亲情。
近年来,镇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化诉源治理新思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作用,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供稿:秦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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